發(fā)生異常情況導致考試無法按時進行或無法完成考試,或無法對考試進行評分的,這些情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考試實施失誤(考試安排、 考試資料和考試設備等方面導致),不可抗力(自然災害、 流行病疫情或其他緊急情況),由ETS評估確認后給予受影響考生-次免費重新考試的機會。免費重考的時間和地點由ETS安排注冊。對于新安排的重考,考生因故不能參加,可在考前10天申請取消重考退還全部考試費或- -次 免費轉(zhuǎn)考。